本网讯(特约记者 宋俊初 通讯员 陈攀)4月26日,孝昌县烟草专卖局通过线人举报和信息研判,获悉一快递专车涉嫌违法运输卷烟,并将通过孝昌境内高速。
孝昌警方经过彻夜蹲守,于4月27日凌晨2点,在高管巡警的大力协助下,于京港澳高速花园(孝昌)停车区,对举报车辆(某快递专车)依法实施检查,查获涉案卷烟中华(软)、白沙(和天下)、中华(金中支)、钻石(荷花)、云烟(紫)等18个品种共计632条,案值12万元。
经初步鉴定,上述卷烟均为真品卷烟,大部分卷烟32位条码被人为损毁。
据调查,此批卷烟起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运往武汉、广州等地。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烟草专卖法》规定:
托运或自运烟草专卖品,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
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县运输烟草专卖品,应当凭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
无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有效证明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