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陈慧伦)7月中旬,孝南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郭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郭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郭某后悔不已:“我只是想贪点小便宜,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去年底,余某到某快递网点领取快递,但工作人员和余某找了半天都没找到。晚上,快递点负责人把视频监控调出来一看,发现一名戴头盔的女子在领取自己的快递后,趁着取货人多、工作人员无暇照看货物之时,“顺走”了另一个快递。
快递点负责人迅速报警。民警经过调查,确认该涉事女子郭某身份后,将其带到派出所。郭某承认了自己的偷窃行为,还供述了先后7次在多个快递点“顺走”他人快递。经查,郭某盗窃物品的价值共计人民币300余元。
检察官提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即使盗窃物品价值小,但多次盗窃也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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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雅琦 )